当前,我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,警方提醒群众注意防范。
2020年11月09日至11月15日,我市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84起,呈上升趋势。其中,网络诈骗73起,占86.9%,电话诈骗11起,占13.1%。
从受害人使用的手机号段看,11起电话诈骗案件中,使用移动手机号码的8人,使用电信手机号码的3人,没有使用联通手机号码的人被骗。
从发案类型看,刷单返利类诈骗18起,占21.43%;网络贷款、代办信用卡类诈骗22起,占26.19%。
从受害人年龄看,18至29岁的23人,占27.38%;30至39岁的28人,占33.33%;40至49岁的21人,占25%。
从受害人职业看,个体人员54人,占64.29%;单位职工12人,占14.29%;无业人员10人,占11.9%;公司职员2人,占2.38%。
从受害人所在区域看,在农村被骗的25起,占29.76%;在城区被骗的59起,占70.24%。
从受害人被骗时的心理分析,因贪利受骗的46起占54.76%;因恐惧受骗的24起占28.57%;因网络购物交易受骗的9起占10.71%;因被对方冒充熟人迷惑受骗的5起占5.95%。
1、11月9日,高新区青田街道吴某交友网恋后被诱导投资被骗30万元(杀猪盘);
2、11月9日,沾化区富国街道张某因网上贷款被骗10.89万元;
3、11月11日,滨城区市中街道窦某交友网恋后被诱导投资被骗49万元(杀猪盘);
4、11月12日,滨城区市中街道袁某被人冒充公检法被骗77.2万元;
5、11月13日,滨城秦皇台冯某被冒充熟人被骗28万元。
犯罪嫌疑人通过网页、招聘平台、qq、微信、短信、抖音等渠道推广兼职广告,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、网上好评、信誉度为由,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。犯罪嫌疑人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,在其提供的链接或者app上进行购物付款操作,并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,并额外提成。一般在刷单过程中,被害人刷第一单时,犯罪嫌疑人会小额返利让被害人尝到甜头,当被害人刷单交易额变大后,嫌疑人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将其拉黑。
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网络媒体、电话、短信、社交工具等方式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,后冒充银行、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,获取被害人信息,以收取手续费、交纳年息、保证金、税款、代办费等为由,或者以检验还贷能力、刷流水、调整利率、降息、提高信誉等方式,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。还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上述方式,以骗取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、消费的方式,实施诈骗。
犯罪嫌疑人主动加被害人为好友或者被害人主动联系犯罪嫌疑人后,与被害人交友、确定男女朋友关系、婚恋等方式,将投资理财网站或app发送给受害人,谎称能轻松赚钱、有内幕消息、有网站漏洞、或者谎称自己为职业投资顾问、证券经理等,诱导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虚假网站、app投资。被害人在投入大量资金后,发现无法提现或全部亏损,实施诈骗。
前往“发现”-“看一看”浏览“朋友在看”